以更加清晰明确的标准提升诚信经营可操作性
时间:2024-10-10 来源:北京青年报 作者:
近日,由广东省深圳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制定的深圳地方标准《商品交易市场商户诚信经营评价规范》(简称《规范》)获批发布,将于9月1日起正式实施。专家认为,作为国内首个商品交易市场商户诚信经营评价地方标准,《规范》填补了商品交易市场信用监管标准体系建设的空白,对提升政府监管效能、优化营商环境有重要意义。
市场经济条件下,“诚信经营”是一个绕不开的关键词。诚信经营是经营者的义务,对应着消费者的知情权、自主选择权、公平交易权等权利。我们常说,经营者要守住诚信底线,而发生消费侵权行为或消费争议后,市场监管部门、消协、法院等在调查处置过程中,通常也会对经营者的诚信经营情况进行评判。诚信经营的具体标准到底是什么?诚信经营的底线又在哪里?深圳市《规范》就此做出具有首创意义的探索。
诚实信用是交易行为的基本原则,也是民事活动的基本原则。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规定: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,应当遵循自愿、平等、公平、诚实信用的原则。《民法典》明确: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,应当遵循诚信原则,秉持诚实,恪守承诺。
其他法律、法规、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中,也有大量有关诚信经营的要求。如《价格法》规定,“经营者销售、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,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”;《广告法》规定,“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,不得欺骗、误导消费者”;《产品质量法》规定,“销售者销售产品,不得掺杂、掺假,不得以假充真、以次充好,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”……这些都属于诚信要求。
近年来,新的经营场景、消费场景不断涌现,市场主体、消费者等对诚信的诉求也呈现出多元化、复杂化的趋势。在实际执行过程中,有关方面因为法律对诚信经营的原则性规定比较模糊、笼统以及相关具体规定比较繁杂、分散,而难以准确理解把握诚信经营的标准,导致诚信经营的效果打折扣。
深圳市出台的《规范》,依据我国现行的商品交易市场法律法规、政策要求,主要围绕经营管理、安全管理、质量管理、服务管理、消费者权益保护、投诉争议处理和信用承诺等方面内容,分别明确了具体的评价指标和分值,对商户的诚信经营评价按分值划分为ABCD4个等级,并明确了评价方法和异议处理机制。这些都为客观、公正地评价商户诚信经营提供了科学依据。
这一标准让诚信经营由模糊变得清晰,由抽象变得具体,由散乱变得集中有序,为市场主体遵守法律法规、履行诚信义务,为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和法院、仲裁机构办理消费争议案件,提供了更具客观性、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的依据和指南,对提升商品交易市场的诚信度和规范性具有重要意义。
该标准有利于推动市场主体自觉遵守法律法规,提高市场整体的诚信水平,增强市场竞争力和吸引力,有助于保护消费者权益,促进公平竞争,有助于推进分类分级监管机制,提升市场监管和消费维权效率,优化营商环境。各地市场监管等部门应当积极探索、构建诚信经营评价标准,加强对市场主体诚信经营的指导监督,不断健全、发展、完善诚信经营评价规范体系。